環評公示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海祥五金制品廠建設項目;
2、建設地點:惠州市潼湖經濟管理區康華路南面;
3、項目性質:新建;
4、建設規模:本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擬租用已建空廠房用于生產,主要建筑物包括1棟1F廠房和1棟4F宿舍樓的第3~4F,占地面積為3620.0 m2,建筑面積為4120.0 m2,本項目主要從事燈飾金屬制品的生產加工,年生產金屬制品5000噸。項目有員工40人,均在廠區食宿,年工作日為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時制。
二、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
1、施工期
本項目租用已建空廠房用于生產,施工期產生的環境影響主要為設備安裝過程產生的員工生活污水、噪聲、建筑垃圾、員工生活垃圾及粉塵等。
2、運營期
(1)廢水:主要包括清洗廢水、濃水及員工生活污水。
(2)廢氣:包括打磨過程以及噴粉過程產生的粉塵;固化過程產生的總VOCs;焊接過程產生的錫及其化合物;食堂產生的油煙。
(3)噪聲:主要來源于生物質顆粒燃燒器、沖床、攻牙機、打磨、焊接過程,聲級在75~90dB(A)之間。
(4)固體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邊角料、次品、包裝固廢、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焊渣及含油抹布等;危險廢物包括廢液、廢活性炭、廢潤滑油、廢活性炭、廢水處理站污泥及原料空罐等;生活垃圾。
三、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或污染防治對策: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惠州市第六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處理;施工揚塵通過定期灑水、施工場地采取圍蔽措施等進行控制;施工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等措施進行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運至指定余泥渣土受納場,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負責清運。
2、運營期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本項目運營期食堂含油污水經隔油隔渣處理、一般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由市政管網排入惠州市第六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處理。
生產廢水:建設單位擬自建廢水處理站,生活廢水通過自建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過程。
濃水:中水回用系統產生的濃水由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惠州市第六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處理。
(2)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打磨粉塵為無組織排放;焊接過程廢氣經移動式焊接煙塵凈化器處理后由1根15m排氣筒排放;噴粉過程產生的粉塵經回收系統回收后回用于生產,未被回收系統收集的粉塵無組織排放;固化過程產生的總VOCs經低溫等離子體+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1根15m排氣筒排放;員工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引至樓頂排放。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項目車間墻體、窗戶及天花板采用吸聲材料,高噪聲設備采用基礎減振等措施,使運營期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邊角料、次品、包裝固廢、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焊渣等,分類收集后交專業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當地環衛部門負責清運;危險廢物包括廢液、廢活性炭、廢潤滑油、廢活性炭、廢水處理站污泥及原料空罐等,全部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
四、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提出的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要求。生產中產生的各類污染物通過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使污染物達標排放,與此同時,做好環境風險事故預防和風險應急措施。從環境保護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第二次公示時間為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2日,公眾如需補充相關信息、反饋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時,可通過電郵、信函或傳真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聯系。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本項目附近可能受到影響的學溪村村民、潼僑鎮中心小學等以及關心本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公眾。
2、主要事項:
①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②項目建設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及其可接受的水平;③對本項目的支持程度;④最關注的環境問題;⑤對本項目的要求和建議等內容。
七、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海祥五金制品廠
聯系人:朱坤山 聯系電話:0752-2623158 郵箱:hqkunshan @163.com
2、環評單位名稱:惠州市環科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0752-2116709
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海祥五金制品廠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